1、国家助学金:我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、二年级在校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按二年级在校生数的15%确定。河北省22个贫困县在校农村学生(不含县城)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,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,共计4000元。
2、国家免学费:学校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(含县、镇)学生,每年减免2000元;设区市的城市户口特困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,资助比例为在校城市人数的10%。
3、国家奖学金:在校二、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标准为6000元。
4、学校奖学金:一等奖学金1200元;二等奖学金800元;三等奖学金500元。
5、学校助学金:在校一、二年级学生数的2%评定,每生每学期500元。
6、学生资助政策以《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》《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实施细则》为依据。